在澳洲,一等人是老人和兒童,二等人是動物,三等人是婦女,四等人是男人。后兩句我沒有太多感受,前兩句倒是不假的。老人兒童在首位是應該的,至于動物,澳洲的動物保護有時是令我們華人覺得有些不可思議的。比如說,當印尼屠宰場屠殺牛羊的方式曝光后,澳洲人,尤其是澳洲農場主都抗議印尼虐待動物,拒絕出口活牲畜給印尼。農場主牽掛的是他們飼養(yǎng)的動物在印尼是一刀斃命還是飽受折磨才逝去,他們并不只在意少出口影響收入。
有過一件事,一家海鮮店晚上氧氣泵壞了,幾條魚缺氧死了。早上公交車司機路過,透過玻璃窗看到魚缸里的死魚,當即打電話報警。店主解釋后,警察倒是判定不屬于虐待動物,但還是屬于不負責任致使魚兒痛苦而死,因而罰款解決。還有我一朋友釣了一條活魚回家殺,結果隔壁人家看到血跡報警了,警察說輕者罰款、重者……這并非警察亂來,確實是依法執(zhí)行的。澳洲與動物相關的法律可謂極多極細。這些法律從家禽、家畜、寵物、水生動物、野生動物到動物飼養(yǎng)、動物展示、動物運輸、使用動物工作、制造動物產品、動物研究等,幾乎將所有動物可能遇到的情況全都考慮進去了。這些保護動物的法律在澳洲被稱為“動物福利法”??磥韺游锓Q為澳洲“二等人”是實至名歸了。
根據(jù)交通規(guī)則,開車得給動物讓路,貓狗、牛羊、雞鴨……在路上遇到,便必須停車讓它們先過。只有鳥兒因為有翅膀會飛,比汽車強,可以不必給它們讓路。有些動物常出入的地段,會有專門的路牌告知:郊區(qū)常有告訴你牛羊出入地段的路牌,市區(qū)一些公園附近,也有告知常有鴨群出沒的指示牌,就跟告知附近有學校會有小孩出沒的路牌一樣。
我剛到澳洲那會住Glenhuntly,晚上老聽見窗外‘悉悉索索’的,打開陽臺門一看有一只像巨型老鼠一般的東西趴在陽臺的欄桿上。當時差點沒把我嚇暈過去。后來聽舅舅說這是possum(袋負鼠),和果子貍差不多。市中心的possum,路人和周邊的鄰居都會喂它們。吃完晚飯,我和室友會特意買一袋面包散步去公園。possum都躲在樹林里,我們就在樹下對它們搖搖手里的面包,它們就會從樹上下來,圍著我們伸手要面包。很多人會怕、其實還好,久了就見怪不怪了;我都把面包撕成小瓣給possum,然后它們會用雙手捧著才吃,我順便摸了一把,毛硬硬的。注意喂的時候別被抓傷,如果真這么走運抓傷了,那就去看醫(yī)生吧,估計也就打一針的事。
人有區(qū)域分別,possum也有;郊區(qū)的possum就沒有市中心的兄弟姐妹們那般幸福了,它們平時靠翻居民垃圾桶為生。
澳洲保護動物的立法依據(jù)也有意思。有些省(州)規(guī)定晚上寵物貓必須呆在家里,不允許出門。因為它們晚上在外面會打架叨擾居民睡眠,尤其是它們還捕捉小鳥、Possum、老鼠、壁虎……這些野生動物比寵物先居住在這塊土地上,所以應該保護野生動物不被傷害。這就是立法的依據(jù)——我覺得這不乏道理,而且這個立法依據(jù)也該用在關于人的立法上。澳洲原居民可是比白人先住在這塊陸地上的。
不論在哪里,都有不遵守規(guī)則的人,因而關于動物保護,澳洲也還是需要法律法規(guī)的管制。偶爾也會看見有動物被虐殺的新聞,或有人從動物園偷走小金絲猴養(yǎng)在家里的事,甚至有綁架的事發(fā)生,大概也是因為澳洲動物備受保護值得綁架吧? 還有動物走私,有個案子是有家亞裔人將澳洲稀有的藍舌蜥蜴藏在玩具熊里,走私到中國等地賣作寵物。這些涉及動物的犯罪判刑都很嚴。
家里養(yǎng)寵物也不能虐待,還有許多規(guī)定。比如主人要出門幾天,貓狗是不能單獨留在家里的,得托人照看或送去專門的代養(yǎng)處。如果有鄰居看到你有不合適的行為,是會報警的。曾發(fā)生過有人在家踢了自己的寵物狗,被鄰居看見并被告發(fā)而被判刑坐牢的事。這跟鄰居看見你打孩子報警是一樣的。
愛護動物的觀念在孩子們心里早就根深蒂固了,他們也知道應該怎樣愛護動物。我看過一篇報道:講有一個人、她家的貓咪叼回一只還沒長毛的小鳥,她發(fā)現(xiàn)時小鳥身上被咬了個洞。就用紙盒裝著小鳥,用紗布給它裹了傷口,喂了水和消炎藥粉,忙乎了半天。其女兒放學回家一看,很不高興,說應該當時就把小鳥送到RSPCA(防止動物虐待協(xié)會)去。她又到RSPCA網站查詢,得知這種情況下是不能給小鳥喂水的。女兒更是大發(fā)雷霆。第二天一早她們把小鳥送去RSPCA,工作人員認真與女兒辦手續(xù),還給小鳥編了號。兩天后她們收到RSPCA的一封信,通知那只小鳥因為中了貓毒,經診斷生命已無法挽回,所以給它打針實施了“安樂死”。我真沒想到RSPCA會對區(qū)區(qū)一只小野鳥的生命那么認真負責,而且還寫信通知她們最后結果。我感嘆良久。
??吹铰愤呌羞@種鳥,像紳士一樣直立站著審視過往車輛
有些動物是有危險性的,盲目的“愛護動物”有時反而無法保護人的權益。前不久墨爾本一條惡犬闖入住宅,將一名4歲蘇丹難民女童撕咬致死,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。惡狗已被人道地殺死,對惡狗主人的懲罰力度也在加大,并會被起訴。這一事件在澳洲引起了是否應該全面禁養(yǎng)烈性惡狗的討論,墨爾本所在的維州政府也將捕殺全州的惡犬。
愛護動物是人類的職責,動物也應該平等和睦地與人類和平共享地球資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