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歐盟國家申請英國簽證,需提交“無犯罪記錄”,出國留學,去往英國留學,據報道,非歐盟國家移民若要申請留英,就要提交“無犯罪記錄”。政府新措施,要求所有非歐盟國籍的外勞,須出示“無犯罪記錄”才能繼續(xù)在英國工作。
移民規(guī)限越來越新鮮:非歐盟國籍的醫(yī)生、護士和教師將受到影響。
據悉,新措施尤其影響那些持有Tier 2簽證的非歐盟國外勞,尤其是工作中需要照顧幼童和自理能力較低的成年人的工種,如教育、福利、社工、衛(wèi)生等領域。
從現在開始,拿著Tier 2簽證準備前往英國的勞工,都要想辦法出示較“干凈”的犯罪記錄證明。
如果無法出示該文件,又無法給出合當解釋的人,可能面臨簽證被拒的后果,申請者只有重新申請或放棄。
若申請人有曾被判監(jiān)禁4年或以上的記錄,移民局將拒絕其入境。
有過4年以下服刑記錄的人士,出獄后10年內可能被拒批英國簽證。
移民局要求的“犯罪證明”,具體是指申請人在過去10年中,在生活超過1年的任何國家中,由官方開具的犯罪記錄證明。
有聲音質疑該要求的可行性,因為并非任何國家都能夠為公民出具該文件。
內政部移民事務次官古德威爾(Robert Goodwill)表示,“內政部的優(yōu)先義務是保證國內的家庭、小區(qū)安全。”
新措施下個月生效,是一系列移民規(guī)則收緊的舉措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