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報道,2015年第一季度,中國國內八所大學換了校長:
1月23日,原北大副校長陳十一擔任南方科技大學校長,前任校長朱清時退休;
1月27日,羅俊正式擔任中山大學校長,前任校長許寧生調任復旦大學校長;
2月15日,浙江大學校長林建華正式被任命為北京大學校長,原校長王恩哥任中科院副院長;
3月26日,邱勇正式被任命為清華大學校長,原校長陳吉寧調任環(huán)保部部長;
3月26日,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常務副校長徐惠彬院士,接替懷進鵬擔任北航校長;
3月26日,吳朝暉任浙江大學校長;
3月27日,萬立駿出任中國科技大學校長,接替已調任科技部副部長的侯建國。
突然換了這么多校長,同學們,你是不是想問,中國的大學校長都是怎么選出來的?請允許我們?yōu)槟沔告傅纴怼?/p>
中國校長誕生的四種方式:
方式一:內部升遷
從本校內部選擇熟悉學校情況的學術帶頭人,擔任學校的校長。
清華大學就堅持了這樣一個歷史傳統(tǒng):自從1952年蔣南翔擔任校長后,在歷任7位校長中,只有1個例外,其余的清華大學校長都曾是清華本科畢業(yè)生。
這次的邱勇也是清華的“土著”。
據說,這種“本土”模式,避免了較大震蕩,對高校發(fā)展應該有一定積極意義。
方式二:空降
從政府行政官員中選出校長。
比如浙江大學的前任校長楊衛(wèi),在出任浙大校長前,他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主任,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司長。
對于這種方式,有人認為:“教育部官員熟悉教育決策和宏觀信息,他們出任校長后,往往更能領會和貫徹高層的教育理念”。
不過,也有人覺得:“行政空降的校長對學校的情況了解不夠,高校工作經歷欠缺,日后管理中會出現很多問題。”
方式三:平行調動
從其他高校調任。
像浙大的前任校長林建華,在任浙大校長前,他就是重慶大學的校長。
教育部官員分析說,平行調動能突破此前學校內部的傳統(tǒng)思維束縛,打破此前學校內部的條條框框。
另一方面,高校校長實現地區(qū)交流,從一定程度上,也能帶動高校本身的地區(qū)交流。
方式四:公開選拔
2012年,教育部開始在校長任用制度上開展直屬高校校長公開選拔改革試點,由“任命制”向“選拔制”轉變,分兩批在全國公開選拔東北師范大學、西南財經大學、北京科技大學、北京中醫(yī)藥大學、中國藥科大學校長等5所高校校長。
不過,目前中國公開選拔校長仍不具備經驗,還需要通過多次“實驗”,并選擇不同類型的學校嘗試。
不同學校選擇校長方式大不同
學校類型一:中央部屬高校
中央部屬高校還有兩種類型:
1、教育部直屬高校
就教育部直屬高校來說,過去主要是由上級部門(中組部、教育部以及學校所在地黨委等)按一定程序選拔任命的,也有少數學校自己組織民主推舉,報上級部門批準后任命。
不過,從2012年開始也有一定范圍的公開選拔,如上文說的東北師范大學,西南財經大學等。
2、相關部委直屬高校
主要是其主管部委依據實際情況與學校所在地黨委協(xié)商決定,如國防科技大學校長由中央軍委任命等,這一類高校由于專業(yè)性較高,同部屬高校較少,所以更偏重內部升遷與上級空降,平級調動較少。
學校類型二:地方省屬高校
這類學校一般由地方省委或者直轄市市委直接任命,中央與地方共建高校的校長由于主要由地方管理,所以也遵從省屬高校的任命規(guī)則。
了解完中國高校的校長任命方式,是不是想與歐美高校校長任命方式做個對比呢?好,我們滿足你。
美國大學校長由董事會決定
決策機構
在美國,無論是公立還是私立大學,校長的遴選都是各大學憲章賦予大學董事會的基本權利與義務。
因此,美國大學校長的任命與罷免均由大學董事會決定,董事會是美國大學的最高決策和權力機構,成員來自校外許多非教育界人士,其中商界精英和政治人物占很大比重。
以哈佛大學為例:哈佛大學有兩大管理機構,一個是哈佛董事會,一個是校監(jiān)會。
哈佛董事會由校長與另外6名成員共計7人組成,是哈佛的最高機構也是執(zhí)行機構;而哈佛校監(jiān)會則由30 位成員組成,主要是一個咨詢機構。根據哈佛的憲章,新校長的選拔與產生由哈佛董事會負責會商并獲得哈佛校監(jiān)會的同意。
具體步驟
美國大學校長的選拔,需要大致經歷9個步驟:確立搜尋與選拔的機制、建立搜尋委員會、確定人選的標準、選擇大量的候選人、甄別候選人、面試候選人、選出最終的候選人、任命校長以及最后的任務。
候選人產生途徑
美國大學董事會選擇和任命校長最常見的模式是“參與型”。董事會根據學校的具體狀況,目前最急迫的需要和未來發(fā)展的計劃,擬定招聘新校長人選的資歷和要求。
美國大學協(xié)會有一個專門幫助招聘校長的咨詢部門,可以提供合適的大學校長候選人名單。
董事會的做法之一是在知名度高的全國報刊和高教協(xié)會刊物上做校長招聘廣告;董事會的做法之二是直接聘用本校校友擔任校長;董事會的做法之三是廣泛征求本校校友的意見,請他們推薦最佳人選,非正式,但又非常嚴肅地邀請他們“參與”為候選人悄悄地精心安排的私下會晤。
哈佛大學前27位校長除了哈佛學院草創(chuàng)階段最早的兩位校長畢業(yè)于英國劍橋大學以外,其他25位校長都是本校畢業(yè)生。
現任校長德魯·吉爾平·福斯特雖然畢業(yè)于賓夕法尼亞大學,但就任校長前是哈佛大學拉德克利夫學院院長。這是不是和國內的清華大學很像呢?
英國大學校長由理事會任命
總體來說,英國大部分大學的治理模式是采用理事會(Council)-學術會(Senate)模式。
其中理事會是大學的最高權力機構,一般負責除學術事務以外的一切大學治理事務,其中就包括任命校長。
牛津大學比較特殊,在大學系統(tǒng)方面,教職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,理事會是主要行政領導機構,校長則由牛津大學校友會成員選舉產生。
牛津大學校長一職是終身制,任何一個擁有50名支持者提名的牛津校友都可以成為新校長候選人,此外候選人還須在選舉17天前發(fā)表書面聲明,表示接受提名。
德國大學校長由評議會選出
德國大學的主要決策組織是“評議會”,德國公立大學的校長是大學評議會選舉出來的,而評議會的成員都是學校的教授。
因此,德國大學校長是由教授獨立選舉產生,稱為“教授治校”。
也正因為如此,德國大學校長并沒有特別大的權力,真正的權力都掌握在下面教授的手中。
比方說,任何一個教授都可以在本領域和外國大學開展項目合作,不需要校長的簽字批準,當然,涉及到校級層面的合作除外。